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对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要求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动2023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顺利实施,请各学院组织开展本单位2023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各类项目(含杰出青年科研项目、优秀青年科研项目、重大重点项目、委托项目)的开题工作,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另行通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开题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须在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
2.开题工作结束后请撰写相关新闻发布于本学院网站,相关开题过程材料由二级学院留存,省教育厅和学校将不定期抽查。
科研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