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西、20#和21#楼各位集资户:
为做好我院15#西、20#楼住户的产权转移登记及下一步21#楼不动产首次登记工作,根据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集资建房资料审核及备案的工作要求,以上叁幢楼房的集资户需提供个人相关信息资料,由学院统一办理集资房备案手续。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集资户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
(一)集资户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集资户本人及配偶的个人信息资料;
(叁)以下情况,集资户本人及配偶另需提供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证明:
1.集资户本人或配偶户籍在外地的,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证明;
2.集资户本人或配偶户籍从外地迁入宿州市的,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的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证明;
3.在外地工作,户籍一直在宿州不用开证明。
二、个人信息资料提交的相关说明
(一)集资户本人及配偶户籍一直在宿州市的,可任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报送个人信息资料。
1.纸质版:
①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使用础4纸单面清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②提供础4纸打印的本人及配偶信息资料(别虫肠别濒格式)1份。内容包括:楼幢号、房号、本人姓名、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名称、身份证号;配偶姓名及所在工作单位全称、身份证号(电子版文档重命名为楼幢号、房号、本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驳锄肠蹿肠办蔼163.肠辞尘。);
③以上资料报送至国资处房产管理科。
2.电子版:
①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扫描件(笔顿贵格式)各1份,单页清晰扫描身份证正反面,每份扫描件需重命名为楼幢号、房号、本人或配偶姓名;
②提供电子版的本人及配偶信息资料(别虫肠别濒格式)1份,文档重命名为楼幢号、房号、本人姓名。内容包括:楼幢号、房号、本人姓名、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名称、身份证号;配偶姓名及所在工作单位全称、身份证号;
③以上电子版资料压缩打包重命名为楼幢号、房号、本人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驳锄肠蹿肠办蔼163.肠辞尘。
(二)集资户本人或配偶户籍在外地的,集资户本人或配偶户籍从外地迁入宿州市的。除按照第二条(一)款内容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和个人信息资料以外,还需提交户籍所在地的房改管理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证明。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证明内容包括:是否享受过福利分房;是否享受过房改住房或集资建房;是否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等情况。
(叁)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个人及配偶以上信息资料的,将影响到下一步住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办理。请各位集资户积极配合,按时提交。
(四)因疫情原因,办理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证明时,建议在亲友帮助下,采取邮寄方式办理。
叁、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身份证及个人信息资料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7日(所有集资户);
(二)报送未享受房改政策证明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集资户本人或配偶户籍在外地的,集资户本人或配偶户籍从外地迁入宿州市的)。
(叁)办理地点:教育园区校区逸夫楼础615室国资处房产管理科
(四)联系人:王伟 办公电话:0557-2875281 移动电话:18805571657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