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
为落实省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推进我校校内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巡察工作队伍,按照《一次一授权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和巡察工作人才库建设及管理暂行办法》(院党巡发〔2021〕1号)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择优推荐巡察工作人员初步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中共党员,熟悉党务工作和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二)政治原则性强,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推荐人选责任部门及名额
(一)每个二级学院党委推荐3名(其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必含在内);
(二)办公室、纪委办、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财务处、审计处推荐不少于2名;
(叁)其他单位(部门)推荐不少于1名。
叁、推荐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单位(部门)请对照条件推荐人员后,填写推荐登记表、汇总表后,报送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二)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后,报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单位(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填写推荐登记表、汇总表(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部门)盖章(其他部门的章不用加盖),于2022年1月8日前送至521办公室,其中,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推荐汇总表一份,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zxydwxcb@ahszu.edu.cn。
附件:1.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人员信息表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2.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