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对于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1〕68号)要求,现就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查摸排范围
本次清查摸排范围为全院各单位(部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已登记入账的所有国有资产。
二、清查摸排内容
(一)历史遗留问题方面
1.房屋、土地未办理权属登记。
2.房屋、土地权属人与实际占有人不一致。
3.房屋、土地等资产长期闲置或被违规占用。
4.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资产已投入使用未办理竣工决算和
固定资产登记。
5.资产账实不符。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处置、资产损毁、丢失、搬
迁等原因导致的有账无实以及漏登造成的有实无账等问题。
6.其他问题。
(二)长期挂账问题方面
1.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挂账未及时清算。包括交通、水利、公
路、桥梁等项目建设形成的资金挂账等问题。
2.单位基本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资金挂账。包括建设职工住宅、
集资建房等垫付资金未及时清算形成的资金挂账等问题。
3.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之间的资金挂账。包括主管部门借钱给所
属单位开展业务,以及对所属困难单位给予补助等形成的资金挂账;对行业所属公司维修改造、资金周转等给予支持形成的借款挂账;对相关单位基建、维修改造、购买设备等给予支持形成的资金挂账;对所属单位拨款未及时结算形成的资金挂账。
4.开展业务发生的资金挂账。
5.职工个人借款形成的资金挂账。
6.其他挂账。
叁、清查摸排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查摸排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
期挂账问题是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顽疾”和突出短板,形成原因复杂多样,把问题查清摸准难度很大,将问题妥善有效处理任务更加艰巨。各单位(部门)务必提高认识、严把政策、精准施策、很抓落实。
(二)加强清查摸排组织领导。成立以副院长张英彦为组长,国
资处、财务处、基建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国资处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摸排清查工作,财务处负责长期挂账问题的摸排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资处。
(叁)全面排查如实反映问题。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开展国有
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全面搜集历史资料和账目,详细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如实反映问题并分析成因,做到不遮不掩,不遗不漏。各单位(部门)要在清查摸排的基础上,结合现行政策规定,认真研究问题解决办法,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四)积极主动解决存在问题。各单位(部门)要坚持边清边改,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积极主动尽快妥善解决;对于不能立即解决和改正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力争3-5年时间解决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长期挂账问题。各单位(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资产等各项政策规定和财经纪律,认真落实“叁重一大”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规决策,确保问题处理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五)按时报送清查摸排结果。各单位(部门)清查摸排工作完成后,形成文字报告,并如实填写《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清查摸排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表》(见附件1、2),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底前报送国资处(逸夫楼础62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71850124@.
附件:1.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清查摸排表
2.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长期挂账问题清查摸排表
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