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的相关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要求,加快我省城乡绿化进程,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现就我校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领导带头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部门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参加植树活动,认真履行义务植树法定义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浓厚氛围。各部门要以“3· 12植树节”和“3·21国际森林日”为契机,采用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推进国土绿化和重要意义,营造全院师生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风气。
叁、创新形式,确保义务植树取得成效。全院师生可通过直接植树或完成一定劳动量的现有林除草浇水、林木管护、森林抚育等形式完成义务植树任务,也可通过认种树木花卉、认养公共绿地和古树名木的形式来履行植树义务,或通过参加国土绿化公益宣传活动和国土绿化相关的科普推广、技术指导等各类形式来履行植树义务。
四、精心组织指导,扎实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今年我院义务植树活动采取分散活动和集中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部门要安排好本部门师生的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履行好义务植树义务。如在校内分散植树,可以直接与后勤绿化保洁中心陈献祥联系(后勤楼206办公室)。后勤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五、集中植树活动安排
学校集中植树活动计划定于3月12日(本周五)和3月13日(本周六)上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3月12日(本周五)上午11:30,行政部门人员在逸夫楼础楼一楼东门集合,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植树活动;
2. 3月12日(本周五)下午4:00,各二级学院人员在逸夫楼A楼一楼西门门前集合,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植树活动;
3.3月13日(本周六)上午10:00,汴河路校区相关部门和离退休等人员在教学楼门前集合,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植树活动。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1年3月8日